
近日,省二中院在执行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当李某被押上警车后,迫于司法威慑力,其主动现场筹钱还款。
2022年8月28日,王某将所持有的海南某科技公司股权以23万元的价款转让给李某,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支付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做了约定。签订协议后,王某按照约定,于8月30日将所持有的股权变更登记至李某名下。然而李某未按照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仅分期支付3万元,剩余股权转让款一直未付,王某遂申请仲裁。经仲裁裁决,李某需向王某支付股权转让款及律师费、仲裁费等共计25万余元。由于李某一直没有履行付款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省二中院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其拒绝接收法院邮寄的法律文书。为了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执行干警在确定李某的具体位置后,立即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当李某被法警押上警车后,其表示马上筹钱履行还款义务。历时3个多小时,李某筹集到部分款项,现场缴纳至法院案款账户,同时取得王某谅解,双方现场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