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6日,由市委宣传部主办的2023年儋州市《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举行启动仪式。
当天,启动仪式结束后,市委宣传部、市旅文局、市教育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分管领导及各镇宣传委员,三都、干冲、新英湾办事处分管宣传工作负责人一同观看了2023年《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片,主办方还邀请相关教师为参会人员就《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宣传教育讲解。
据悉, 此次宣传教育活动时间为5月至10月,活动形式采取理论宣讲与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活动一共举办40场,活动地点为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有关企业、学校及机关单位。
“我们将以2023年儋州市《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我市社会文明大行动创建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素养,普及文明礼仪知识,促进移风易俗,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贡献力量。”市委宣传部文明科科长李成明说。
“下一步,我镇将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接地气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人心,引导大家争当文明市民。”大成镇党委宣传委员刘芳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