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力打击酒驾醉驾、反光标识不全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3月1日至3日,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部署,儋州公安交警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积极联合昌江、屯昌、琼中、白沙交警以及辖区派出所在儋州辖区开展异地用警统一行动。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67起,其中酒驾36起、醉驾21起、驾驶报废车4起、无证驾驶12起、车辆尾灯不全不亮21起、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44起、货车超载4起、未佩戴安全头盔283起,有效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冰作出专门指示,要求加强联勤联动,依法查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召开了专题部署会议,对异地用警统一行动进行了部署安排,要求所有参战民辅警要按规定佩戴单警装备、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执法规范。
行动中,各部门严格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带齐执法装备,参战人员分组搭配,在那大城区、高速公路互通以及白马井镇墟等重点镇合理设置执勤点位,形成相互呼应的全覆盖整治网络,并安排机动力量开展流动巡查,严查酒驾醉驾,不按规定在车辆后部和侧面粘贴反光标识,车辆尾灯不全、不亮,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儋州、昌江、屯昌、琼中、白沙五地交警密切配合,并肩作战,文明规范执法,切实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究”,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