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为认真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近日,儋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是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顺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把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权,因时因势动态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力有效应对调整后可能出现的风险。持续推动各项优化措施稳妥落地,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聚焦“保健康、防重症”目标,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强化属地责任,完善应对准备,做到尽量延峰、有效削峰、平稳渡峰。加强敬老院、福利院、学校、监所等重点机构、重点单位以及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儿童等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旅游景区和公共场馆实施限量、预约、错峰等措施。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等活动。加强分级分层分流救治引导和居家患者健康指导,全面实行发热等患者基层首诊负责制,做足医疗救治特别是重症救治的应对准备,切实保障重症救治和正常医疗秩序。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要求设置发热门诊(诊室),配备充足的医疗力量,“两节”期间不随意关停,确保24小时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加强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供应、调配的统筹协调,保障群众就医用药和生活需求,依法严厉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引导群众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二是扎实做好关心帮扶困难群众生活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市有关职能部门要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活动。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低保金,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畅通社会救助渠道,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员、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调拨发放等工作,做好冬春生活救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推进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是全力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和群众消费需求。市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两节”期间居民消费特点,提前做好市场需求预测,指导商贸物流企业搞好产销衔接,拓宽货源渠道,储备增量,统筹做好粮、油、肉、菜、禽、蛋、奶等重要生活品的保供稳价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流向餐桌,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大力开展体现我市特色和风俗的乡土文化活动,营造欢乐和谐的节日氛围。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有序发展。
四是切实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统筹做好春运组织保障工作,优化运输衔接和旅客换乘,强化道路疏堵保畅,减少旅客出行拥挤和聚集,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指导企事业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错峰休假,指导学校错峰放假开学,实现错峰出行,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制定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严查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骑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五是坚持底线思维抓好安全生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市五十六条细化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要做好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纠“四风”树新风转作风,全力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