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内外
来(返)儋人员查验工作的通告
当前,儋州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以及“对物要保通保畅、保供稳价”的要求,统筹做好儋州市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在保持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等物资运输畅通的基础上,儋州市将进一步加强跨市县流动管理,严格开展省内外各市县来(返)儋人员查验工作。
一、通信行程卡无“1+5” (即三亚、陵水、东方、万宁、乐东、临高)市县行程轨迹且持有《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的物流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在防疫检查点经常规防疫检查,体温检测正常、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并扫完地点码后予以保障通行。
二、持有《通行证》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原则上不进入中、高风险区从事运输作业,可在洋浦凯森物流仓库、儋州邮政和圆通速递接驳站卸装货并转运。特殊情况请咨询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18876183666、18289292540。
三、通信行程卡上有“1+5”市县行程轨迹且持有《通行证》的货运司乘人员,在通过防疫检查点时进行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做好登记后放行(有效期48小时),抗原检测结果由司机本人拍照留存,照片应清晰显示检测时间、检查点地址、身份证、驾驶证及抗原检测结果。如发现抗原检测呈阳性原地就地隔离,并由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隔离,经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放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则按阳性感染者处置。
四、继续暂停省际、市际、县际客运、县域公交、出租车、网约车业务,社会车辆非必要不出市。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9日
琼海市关于进一步
为进一步加强对来(返)文昌市的人员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省内各市县来(返)文昌人员查验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日内有三亚、乐东、儋州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文昌。
二、其他市县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持72小时内3次(每天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持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可进入文昌市,进入前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进入后48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通过通行申报系统进行申请(详见下方),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文昌(本通告发布之前未通过审核的人员,符合新通告条件者可根据本通告要求重新申请,已申请且符合条件者无需再申请)。
四、货车及司乘人员按照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确保农产品运输等物流保通保畅的紧急通知》(琼肺炎指函〔2022〕50号)文件要求执行。
五、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本通告自2022年9月5日10时起实施,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热线或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3266823咨询。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
临高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优化高质量社会面清零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临通告2022年第105号)
为落实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市县高质量社会面清零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细则》的精神,巩固临高县高质量社会面清零成果,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经研究决定,解除临高县静态管理措施,逐步恢复社会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有省内涉疫市县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及三亚、乐东、儋州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临高,确需来临人员,严格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二、有省内涉疫市县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入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在查验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可进入临高县,进入后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报备,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其他无疫区市县旅居史人员,在提供进入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查验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可进入临高县,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省外来(返)临高人员,在提供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现场进行一次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可放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将按照规定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置。进入临高县后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报备,并严格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完成3天内2次核酸检测。省外人员入岛后在其他市县停留满3天的,按照省内人员来(返)临高的政策执行,不满3天的,严格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按第九版防控方案规定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五、进出临高县域的各防疫检查点及与儋州、澄迈地界接壤的防疫检查点、新盈镇原管控区各防疫检查点保持不变,县域内人员、车辆凭健康码绿码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通行。各村、社区按照“无疫村(社区)”创建要求,在入村(社区)通道处设立的24小时防疫检查点,落实进入本村的人员扫地点码、测体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72小时内核酸证明等措施,防疫检查点不得影响乡村干道通行。
六、离开临高的人员要先了解目的地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通行要求,在满足相应通行条件后出行,原则上,当日离开临高不去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可在签订承诺书后当日返回临高。为了方便群众进出临高,进出临高人员须先登陆临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微信公众号的互动栏目交通管控通行平台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通行,公众号见附件。
七、严格执行《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加强物流运输保通保畅的通知》要求,持有《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码的情况下,行程码无“1+5”市县(三亚、乐东、东方、陵水、万宁、儋州)或新发疫情市县行程的,司乘人员有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予放行;行程码有“1+5”市县或新发疫情市县行程的,司乘人员有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天1检)应予放行,如只有48小时1次核酸阴性证明的,在通过目的地防疫检查点时进行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做好登记后放行,做到“即采即走即追”。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报临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理。
八、进出临高的通道为美台互通、福山互通福马大道防疫检查点,持有《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货运车辆和其他车辆经检查后可以出入。
九、农贸市场、超市等民生保障场所和其他沿街独立铺面在严格落实测温、验健康码、行程码、扫地点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口罩、规范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有序开放,餐饮堂食暂不开放。全县养老院(福利院)等实施封闭管理。KTV、酒吧、棋牌室(麻将馆)、电影院、网吧、图书馆、博物馆、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游泳馆、洗浴足浴、桑拿按摩、美容院、台球厅等经营性密闭场所和景区、景点、口腔诊所、医院口腔门诊等公共场所暂不开放。
十、全县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复工复产。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复工复产人员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职工食堂采用分时错峰自取,暂不开放堂食。企业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主动服务企业,定期深入检查指导,对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其停工停产。
十一、继续暂停联欢聚餐、宗教活动、宗亲同学聚会、文艺演出、民俗节庆、广场舞等群众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制度,白事按要求向所属村(社区)报备,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十二、渔船渔民出海作业事项另行通告,坚决打击越界捕捞、走私、偷渡、载客及非法海上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三、县域内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旅居史,如发现有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被集中隔离的,费用自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临高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3日
东方市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内外来(返)东方市
人员查验工作的补充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屯昌县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落实第九版防控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综合研判,屯昌县决定自2022年9月3日零时起,调整相关来(返)屯事项,现通告如下:
2022年9月2日
关于调整省内外往(返)五指山人员
查验工作规定的通告
(通告2022年第76号)
为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巩固来之不易的高质量社会面清零成果,坚决打赢本轮疫情收官战,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外来(返)五指山人员
(一)中高风险区
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暂不进入五指山市。一经发现立即报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并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执行管控措施。
高风险区:来(返)五指山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并在集中隔离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中风险区:来(返)五指山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 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低风险区
凡从低风险区来(返)五指山人员和7天(离开低风险区之日算起)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五指山人员,凭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通行,进入五指山市后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3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省内来(返)五指山人员
(一)7日内有三亚、乐东、儋州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和其他市县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五指山市。
(二)其他市县(除三亚、乐东、儋州外)无中高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3次(每天1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五指山。
三、农产品运输等物流保通保畅
(一)近7日内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及三亚、乐东、陵水、儋州、临高、东方、万宁等6个市县或新发疫情市县行程,持有有效《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货车及司乘人员,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码且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登记后通行。
(二)近7日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及三亚、乐东、儋州、临高、东方、万宁等市县或新发疫情市县行程的货运司机,在通过防疫检查点时查验有效《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48小时内2次(1天1检)核酸检测阴性、健康码绿码的放行;若只有48小时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则在测温、查码的基础上,增加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登记后通行。
四、支援防控工作人员
近期五指山有关单位派往有中高低风险区的市县支援防控工作的干部、志愿者和有关企业支持方舱建设工作人员,返回五指山前7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进行登记后予以放行;返回五指山后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备,采取3天居家隔离,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五、离岛旅客查验按现行离岛管理政策执行。
六、因危急重症、规律性诊疗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正常医疗机构(非定点医院、非方舱医院、非红黄码医院)的非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凭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持48小时内的“医院出院证明”,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七、复工复产
由用工企业向市指挥部报备,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由政府免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八、进出五指山通道
(一)可由海三高速毛阳、番阳互通进出五指山。
(二)山海高速南圣互通实行半封闭管理,只进不出;山海高速畅好互通、毛道互通实行半封闭管理,只出不进。
(三)山海高速牙日和G540国道与乐东交界卡口按原措施管控。
本公告于2022年9月5日起实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五指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4日
昌江黎族自治县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6号)
为进一步优化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守牢关口、筑牢防线,经昌江黎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自2022年9月1日零时起,昌江黎族自治县实行以下防控措施:
一、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一)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及三亚、乐东、儋州、东方、澄迈5个市县旅居史的人员,暂不进入昌江。
(二)7天内有海口、万宁、陵水、临高4个市县旅居史的人员,凭连续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在入昌江卡口查验体温正常、健康码绿码后进入昌江。进入昌江后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备,落实核酸检测“三天两检”及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三)定安、文昌、三沙、屯昌、琼中、保亭、白沙、五指山、琼海9个市县人员,凭24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昌江。
(四)对持有《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并有三亚、乐东、儋州、东方、万宁、澄迈、海口7个市县行程的货运司机,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以及通过防疫检查点时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卡口工作人员做好登记放行;其他市县司乘人员持有《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可正常通行。
(五)昌江黎族自治县域内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和72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县域内流动,各卡口要落实扫地点码、查验体温、行程码和核酸检测证明等措施。昌江黎族自治县域内人员出县需提前了解目的地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通行要求,凭健康码绿码出昌江。
(六)省外入琼来(返)昌江人员,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暂不进入昌江。省外入琼人员在省内其它市县驻留后进入昌江的,参照上述(一)(二)(三)(四)措施内容管理,并主动向单位、村(居)委会或所住宾馆报备。
二、严控人员聚集性活动
(一)昌江全县居民进入公共场所要持有72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昌江全县KTV、酒吧、电影院、歌舞厅、网吧、健身房等各类封闭性经营娱乐场所,以及图书馆、室内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文体活动场所暂缓恢复营业。
(三)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民生保障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下继续营业。
(四)餐饮单位限流开放堂食,人流量控制在正常接待量的50%以内;鼓励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使用移动支付等无接触方式。
(五)重点企业、建筑工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实施闭环管理。
(六)昌江黎族自治县际道路客运班车暂不恢复运营,县域内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在落实好防疫措施情况下,有序恢复运营。
(七) 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三、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一)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各医疗机构严格发热门诊管理,各类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零售药店严格执行“四类药品”管理措施;诊所、药店要主动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二)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在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密集的露天场所时,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防疫期间不聚集、不扎堆,保持一米社交距离;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
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同时,废止执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号)》。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热线或以下电话咨询(详见附件)。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昌江黎族自治县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9月4日)
白沙发布通告!
7天内有这些地方旅居史的人员,暂不进入白沙
为进一步优化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守牢关口、筑牢防线,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白沙黎族自治县实行以下防控措施:
一、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一)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及三亚、乐东、儋州、东方、澄迈5个市县旅居史的人员,暂不进入白沙。
(二)7天内有海口、万宁、陵水、临高4个市县旅居史的人员,凭连续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在入白沙卡口查验体温正常、健康码绿码后进入白沙。进入白沙后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备,落实核酸检测“三天两检”及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三)定安、文昌、三沙、屯昌、琼中、保亭、昌江、五指山、琼海9个市县人员,凭24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白沙。
(四)对持有《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并有三亚、乐东、儋州、东方、万宁、澄迈、海口7个市县行程的货运司机,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通过防疫检查点时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卡口工作人员做好登记放行;其他市县司乘人员持有《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可正常通行。
(五)白沙县域内人员凭健康码绿码和72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县域内流动,各卡口要落实扫地点码、查验体温、行程码和核酸检测证明等措施。白沙县域内人员出县需提前了解目的地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通行要求,凭健康码绿码出白沙。
(六)省外入琼来(返)白沙人员,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暂不进入白沙。省外入琼人员在省内其它市县驻留后进入白沙的,参照上述(一)(二)(三)(四)措施内容管理,并主动向单位、村(居)委会或所住宾馆报备。
(七)近期驻琼及省直有关单位派往市县支援防控工作的干部、志愿者和有关企业支持方舱建设工作人员返回白沙的,由派出机构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人员车辆信息至少提前1天通报白沙黎族自治县防控指挥部后,按省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离岛旅客查验按现行离岛管理政策执行。
(九)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
二、严控人员聚集性活动
(一)全县居民进入公共场所要持有72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全县KTV、酒吧、电影院、歌舞厅、网吧等各类封闭性经营娱乐场所暂缓营业。
(三)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民生保障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下继续营业。
(四)重点企业、建筑工地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实施闭环管理。
(五)县际道路客运班车暂不恢复运营,县域内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在落实好防疫措施情况下,有序恢复运营。
(六)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三、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一)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泻、味觉、嗅觉异常等症状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各医疗机构严格发热门诊管理,各类诊所禁止接诊发热病人,零售药店严格执行“四类药品”管理措施;诊所、药店要主动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二)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在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密集的露天场所时,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防疫期间不聚集、不扎堆,保持一米社交距离;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
白沙黎族自治县新冠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4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省内各市县来(返)
陵水人员查验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陵水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海南省疫情动态变化情况,对省内各市县来(返)陵水人员查验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及三亚、乐东、儋州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陵水。
二、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3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陵水。
三、近期驻琼及省直有关单位派往市县支援防控工作的干部、志愿者和有关企业支持方舱建设工作人员返回陵水的,由派出机构或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人员车辆信息至少提前1天通报陵水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后,按省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岛旅客查验按现行离岛管理政策执行。
五、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予以放行。返回陵水后进行3天居家隔离管理,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六、所有县外来(返)陵人员要提前向村(社区)报备。广大群众发现重点地区来(返)陵未按规定报备人员,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属地乡镇政府举报。
本公告自2022年9月5日0时起实施,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4日
澄迈发布关于
调整省内各市县来(返)人员查验工作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