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4日上午,海南日报记者从当天召开的儋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市“三农”工作任务,该市正式印发《中共儋州市委 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以下简称《贯彻落实意见》),围绕抓牢农业基础保障粮食生产等7个方面出台26条举措,明确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统筹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保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良好势头。
《贯彻落实意见》将抓牢农业基础保障粮食生产列为第一部分。明确通过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完成农田水利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任务、完成“菜篮子”保供任务,进一步明确全市2022年粮食播种面积29.49万亩,产量11.42万吨,建设高标准农田2.73万亩。建设大棚常年蔬菜基地面积1500亩,确保本地蔬菜自给率达到60%以上。完成生猪存栏50万头、出栏72万头任务,实现本地生猪自给率达到70%以上。同时,坚决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双底线”。
同时,引导扩大魔芋种植规模达3000亩以上,启动古盐田“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申报2家以上省级共享农庄。评定1—2个省高椰级乡村旅游点。申请休闲渔业试点,出台休闲渔业实施方案。充分运用“七彩儋州网红基地”平台,建立直播带货、货源供应等新兴营销渠道。结合环新英湾片区规划,打造10个以上美丽乡村。每个乡镇选取1—2个村,试点推动村内残垣断壁、空置宅基地的拆除绿化行动。
《贯彻落实意见》还围绕科学推进乡村高品质建设、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强化乡村振兴政策支持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同时明确强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压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完善党的农村工作机构和运行机制、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主要是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加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农办机构建设,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乡村振兴试点,支持那大镇、白马井镇创建示范乡镇,打造2个以上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