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1-09-17 09:15:12    来源:儋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目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蔓延,国内疫情时有发生,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特别是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加之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人员流动频繁、聚餐聚会增多,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传播,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行程


8月26日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厦门市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儋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二、合理安排出行


坚持非必要不出境,“双节”期间建议广大群众尽量选择省内或低风险旅游线路,出行前,要了解目的地实时疫情变化及防控措施,自觉遵守并主动配合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不前往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前往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来(返)儋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镇(社区)或所在单位报告,并落实个人报告承诺制度,确保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落实聚集性活动防控措施


“双节”期间严格控制大型活动审批,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群众自发组织的调声等节庆活动要提前向所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且调声活动应当在本镇或本村举办,调声参与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000人以下。28天内有福建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原则上不要参加调声、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尚在健康管理期内的涉疫人员禁止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全市各车站、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影剧院、农贸市场、银行、网吧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查验“ 健康码” 的要求,督促群众佩戴口罩。药店、诊所、卫生室等场所要强化购药就诊登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从严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认真落实开学后师生健康监测;有关景点景区要持续推行“限量、预约、错峰” 要求。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我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国家、省相关防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17日


地级市文明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