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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获第六届海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发表时间:2021-02-10 13:37:36    来源:儋州市融媒体中心

近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对第二届海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和第三届海南省文明家庭以及第六届海南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进行表彰。儋州市人民法院获第六届海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据了解,此次表彰名单均按照省文明委工作安排,通过各地各部门逐级推荐、层层审核、征求意见,省文明办严格审核、从严把关,经省文明委全会审议,最终评选出上述荣誉称号。
    近年来,市法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恪尽职责,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在促进我院的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等各项工作上取得新进展,为建设海南自贸港、加快建设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和美好新儋州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值得指出的是,在大力培育法治文化方面,市法院积极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三年大会战的宣传攻势,先后举办24次公开宣判活动,分别对24件105人的涉恶案件、25件65人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扩大宣传声势。与市电视台联合制作“以案说法”法制节目33集,播放近400次。创新“法律六进”,推出普法菜单,转变服务方向,让群众从“被动接受”向“主动点单”转变,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三年共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110余场,24名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通过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邀请旁听庭审等方式,对在校学生3.8万多人次进行普法教育,向社会各群团体发放、赠送民法典普法宣传彩页及普法读物共计12种2000余份,切实提升社会公众自觉尊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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