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交警在对违反交通行为的驾驶人进行执法。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 罗鑫 摄
“由于您没有按照规定配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现依法对你进行50元处罚”……连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结合全市实际,从交通秩序整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入手,全力以赴投入到创建行动中,进一步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8月13日,记者走访新市委、海航新天地酒店、夏日广场等各人流密集的十字路口发现,经过一段时间以来不断的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除了少部分市民依旧存在违法违规行车行为,大部分市民都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
据了解,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真分析了辖区道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对整治行动作出具体部署,划分七个战区,在出行高峰及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一校”、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驾驶、超员超载、驾驶报废车、驾乘二轮车不戴安全头盔、未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执法期间,执勤人员还积极向摩托车和电动车驾驶员宣传“一盔一带”的重要性,讲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性,敦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据统计,7月20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至今,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632起,全市交通秩序有了显著提升,市民行车文明意识进一步提升。